2008年9月5日的經文

2008090510:00
做妻子的, 該順服自己的丈夫……妻子也該深深尊敬丈夫。——弗5:22,33

請注意, 保羅强調的是順服和尊敬的態度。 他提醒做妻子的要順服丈夫, 這跟上帝的安排是一致的。 天上的靈體和地上的人都有順服的對象, 連耶穌也不例外, 要順服耶和華上帝。(林前11:3) 當然, 丈夫領導家人時掌握分寸, 妻子就不會覺得順服丈夫是難事。 保羅還説, 妻子“該深深尊敬丈夫”。 為人妻子的基督徒應該有“安靜温和的心靈”, 不該狂妄地跟丈夫對抗, 也不該自行其是。(彼前3:4) 敬虔的妻子為丈夫增光。(多2:4,5) 她盡力説丈夫的好話, 決不做任何事使丈夫不受别人尊重。 丈夫作出決定後, 她就會盡力跟丈夫配合。(箴14:1) 《守》07/5/1刊2篇13-15段